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教育部出台意见解决学生负担过重问题 - 教育新闻

2012-09-18 来源:北京晨报 我要评论(0)


  昨天教育部网站发布消息,教育部督导办负责人就《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解答学校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应坚持的原则、应建立和完善的基本制度等相关问题。|

  目前,各地普遍建立了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制度,面对当前学校存在的管理不规范,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难以完全落实;课堂教学重知识传授和学科成绩,忽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能力培养;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制定出台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

  据了解,《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学校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办学的情况,主要包括学校制定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完善学校自评制度和质量评价机制;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等方面。

  二是有效使用资源、提高管理效率的情况,主要包括学校对教师教学活动的指导和专业发展的支持;资金的科学预算和规范使用,设备设施和图书资料的有效使用;校园文化建设;与社区合作、利用社会资源等方面。

  三是优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情况,主要包括学校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开展课程和课堂改革,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改进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注重因材施教,增强教学效果;合理安排学生作息和锻炼,切实减轻过重课业负担等方面。

  四是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情况,主要包括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养成和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况;学习兴趣、良好习惯培养的情况;审美情趣、人文素养的形成和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培养等方面,也包括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情况。

  《意见》提出,学校督导评估完成后,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学校督导评估情况,以促进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和帮助学校有效解决问题;要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评估结果,提出督导建议,并作为考核问责和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向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依据。

  另据了解,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国务院令,经国务院第215次常务会议通过《教育督导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栏目标明转载文章的出处,并保留转载文章在原刊载媒体上的署名形式和版权声明(如有),但本栏目对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属和权利瑕疵情况不承担核实责任。如发现侵犯版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删除。


顶一下

踩一下
 
回首页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

    热点推荐

    新闻排行

    顶一下


    • 顶一下

      声 明

      敬告广大消费者:诺亚舟在淘宝网设有官方旗舰店及授权经销店,敬告消费者于……

      查看评论新闻中心


    • 顶一下

      基于云计算的诺亚舟云学习系统设计及应用

      基于目前教育信息化及人类学习模式发展的需求,诺亚舟提出“云学习”系统,……

      查看评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