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研究制定禁止性措施
2012-11-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0)
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日前在教育部党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扩大会议上强调,要加强专项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高收费行为;研究制定禁止性措施,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对社会反映的高校乱发文凭、乱办班问题进行深度调研,摸清底数,找到问题症结,提出对策建议。
王立英要求,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的期盼作为工作的追求,把人民的态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化两个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工作,以贯彻国务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文件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八条治理措施;加大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治理力度,督促各省发布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公告,并对各省的公告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落实“一科一辅”要求。组织开展两个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着力规范办学行为,突出治理工作重点。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加强对公办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规范管理,研究制定禁止性措施,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落实收费办法,完善审批程序,严肃查处乱收费、高收费行为。治理高考招生中的“点招”问题,加强高校招生执法监察。
三是着力加强行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创新行风评议方式方法,完善行风评议指标体系,继续组织开展教育行风评议工作。健全保障教育公平的规则程序和监管机制,用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
四是着力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分析研究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对新的热点问题的研判。加强前瞻性研究,开展对高校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兼职情况的摸底调研,对高校管理人员、教师投资办企业情况的调查研究,强化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职管理,规范高校中层干部兼职行为。
进一步加强对自主招生和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调查研究,加强对规范收费行为的管理。对社会反映的高校乱发文凭、乱办班问题进行深度调研,摸清底数,找到问题症结,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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