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08年北京中考考试说明的增与删 - 中考
2008-03-02 来源:《北京考试报》 我要评论(0)
作者:北辰
《2008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说明》日前与考生见面,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对其进行了权威解读。
语文 篇目增加,考生负担不增加
2008《考试说明》的编写原则是“依据课标,关注学情,兼顾教材,汲取精华”。主要变化有五。
变化一 考试说明附录二、三中的文言文阅读篇目和背诵篇目,北京市现行的4套教材分别增加了3篇。中考试题的命制将侧重课内篇目的考查。
变化二 在“考试内容和目标”的“现代文阅读4”中将“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和疑问”改为“能结合材料对相关问题进行探究。”改动后,既有利于考试阅卷的客观性,又强化了注重文本阅读的意图。
变化三 在“考试内容和目标”的“现代文阅读10”中,“辨析、修改常见病句”的前面加上了“帮助理解文章中的语言难点”,除简单的修改病句外,强化了其在阅读中的运用。
变化四 “综合性学习”中将“根据提供的资料,设计语文综合性学习活动的简单方案”改为“依据设置的情境和提供的资料,完成语文综合性学习活动简单方案的设计。”考试中对学生设计出的千奇百怪的方案很难有一个统一的评判尺度,过于宽泛的试题就失去了命题的意义,而考试只能要求考生运用平日的积累,综合多种语文能力,按要求去完成其中的某一个环节,这样更好地将过程(平时)与结果(考查)结合在了一起。
变化五 “词语表”中删除了一些纯粹的或文学色彩不强的二字、四字词语,而增加一些在历史典故上生成的、有典故传承的成语。增强了所选词语的文学色彩和文化底蕴。词语总量保持不变。
2008年中考数学《考试说明》本着“总体稳定、局部调整、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课程改革的方向,在科学、严谨、成熟、规范上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充实。《考试说明》体现了课程标准在三个维度(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上的要求;注意了考试的延续性,如试卷结构与2007年相比保持不变,试卷难度保持稳定;体现了发展性,在考试内容及要求中对考试要求(原考试水平改为考试要求)的三个层次(基本要求、略高要求、较高要求)重新进行了界定,包含了课标中知识与技能目标和过程性目标不同程度的要求,便于操作和把握。
另外,2008年数学《考试说明》在考试内容及要求中对知识和考试要求细目表重新进行了修订,统一了一些问题的表述和要求,使其更加明确、具体化和具有可操作性:调整了一些知识点的考试要求层次和语言表述,例如对平面直角坐标这个知识,把考试要求中“能在方格纸上建立适当的直角坐标系,描述物体的位置”由基本要求调到略高要求;为了更清楚地表述试卷中题目的类型、难度要求和对能力的要求,在题型示例中增加了一些题目。
英语学科题型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第Ⅱ卷。依据《课程标准》中“终结性评价要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评价原则,2008年听力部分仍有2007年的课标卷中出现的听写结合的考查形式,2008年微调之后更加贴近真实生活。其他的调整和变化也都依据《课程标准》的评价原则,如“任务性阅读”调整为“阅读与表达”,进一步体现了对于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考查。
附录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词汇表上,对词汇的要求进一步接近和体现了《课程标准》的要求。2007年的总词汇量为约1440(其中约1100要求掌握——原词汇表一,约330要求理解——原词汇表二)。2008年《考试说明》只有一个总词汇表,来自《课程标准》五级要求的词汇,总词汇量约为1600(其中带星号的300多个词汇仅要求理解),所以,相比2007年《考试说明》中要求掌握的单词,2008年只增加了100多个。
物理学科的《中考说明》在保持稳定的原则下,对试卷题型结构和基础知识双向细目表等方面做了一些局部的修改和调整。
在题型结构方面将单项选择题的个数由2007年的15个减少到12个,分值由原来的30分减少为24分,多项选择题的数量由原来的2个增加为4个,分值由原来的6分增加为12分。这样修改使得中考试题的总题量有所减少。
《中考说明》对2007年的基础知识双向细目表内容做了一些调整,针对2007年《考试说明》对考试目标中“认识”层次界定的表述比较模糊,2008年中考说明将考试目标由原来的“了解”、“认识”、“理解”三个层次,改为“了解”和“理解”两个层次。将原来“认识”层次中所含的知识点进行了分解,划到“理解”层次中的有8个,其余的知识点划到了“了解”层次中。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新增了“流体的压强与流速关系”等3个知识点。删去了“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等4个知识点。这样,《考试说明》基础知识双向细目表中的知识点数量与2007年基本保持不变,其中“理解”层次的知识点为21个,比2007年增加了9个。这样调整的原因是考试目标层次的合并会使考生对各个知识点的考试要求更加明确,因此不会对中考试题的难度造成影响。
刚刚出台的2008年化学《考试说明》是在2007年化学《考试说明》的基础上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与去年相比,《考试说明》总体上变化不大,基本保持稳定,对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进行了局部微调和细化,如对“化学与社会发展”这个一级主题的考试内容进行了精简,删除了在考试目标或在其他一级主题中涵盖的内容和一些不通过纸笔方式进行测试的内容,对指向性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使考试内容和要求更加清晰明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再如在“物质的构成和变化”、“身边的化学物质”和“化学基本实验与科学探究”三个一级主题下分别增加了“以上内容的简单综合”的考查点,更好地体现出近两年中考化学命题的导向——从知识的整体联系上考查学生运用所学化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顶一下
踩一下
回首页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匿名用户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