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中考政策详解: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 - 中考
2008-04-24 来源:燕赵都市报 我要评论(0)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张汇)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展开,唐山市教育部门特别强调:各公办普通高中在招生录取时必须严格按招生范围招生。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市区(不含丰南区、原丰润县)生源,其他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本县域内生源。对违反招生范围招收的学生,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
市区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得为去外县(市)、区就读的学生保留学籍。各公办普通高中在招生录取时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对违反“三限”规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市区各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基本结束后,未招满额和因故不报到缺额的学校可进行补录。补录要坚持“三限”政策,补录结束,各校仍要符合“三限”要求。补录结束后,招生学校将补录考生花名册分别报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原市区外的其他县(市)、区按省、市文件精神,自行组织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比例不低于50%。
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是指政府举办的公办高中在完成本年度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择校生,但必须严格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唐山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比例均为30%,公助生免收学费(唐山户籍),择校生收费与去年相同。
择校生的具体收费标准是:市区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在县镇办学的设区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三年合计不超过20000元;县镇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三年合计不超过12000元;一般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三年合计不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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