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中招中考三大关键词解读 - 中考
2008-04-28 来源:东方网-文汇报 我要评论(0)
2008年本市中招中考分别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其中“推优生”、“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是考生及其家长所关注的。本报记者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和市教育考试院实施办法,为读者进行解读。
“推优生”在中职扩大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工作,简称为“推优生”。
今年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优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30%(与2007年持平),该计划的1/2或以上面向外区县招生;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推优生”招生计划则扩大至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2007年为15%)。
市教委将“推优生”招生数按各区县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均衡下达到各区县,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内各初中学校的在籍应届毕业生人数,将“推优生”推荐名额下达至各初中学校。
[要点]2008年的“推优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不影响“推优生”录取。
[意义]有利于各类初中的均衡发展,对缓解“择校热”有一定作用。
[时间节点]市“推优生”,须在5月8日9:00至10日16:00之间登录上海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推优志愿。每位考生可按志愿顺序选择填报两所学校,投档录取时按志愿顺序进行。5月24日9:00至16:00,“推优生”可登录网站查询第一、第二志愿录取情况。如未被录取,可在5月25日9:00至16:00再次登录网站,在有招生余额的高中学校里选择填报征求志愿。5月10日至24日,区县报送“推优生”材料,学校进行录取。7月4日前,区“推优生”录取。
“自主招生”招特长生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在学校招生计划1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招生方案、招生范围、对象,并向社会公示的招生办法,称为“自主招生”。
拟填报高中“自主招生”志愿的学生必须经过全市统一网上“自主招生”报名、根据学校要求递交相关材料,被高中学校确认为预录取对象后,可在“提前录取志愿”栏的“自主招生”志愿里填报一个志愿;参加国家级重点中职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具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报名,被学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将该校填报在“统一录取志愿”栏的第一志愿。
在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后,由学校自主按事先公示的招生方案,根据考生的统一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择优录取具有明显个性特长的考生。
[要点]被学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将该校填报在“统一录取志愿”栏的第一志愿,并须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
[意义]招生学校可根据学校优势有重点地进行培养,学有所长的学生也更有“对路”的深造机会。
[时间节点]5月29日前,“自主招生”学校上报预录取考生名单。7月7日至14日录取。
“名额分配”将择优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方法,称为“名额分配”招生。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市教委下达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本区县内有关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须向考生公布“名额分配”招生信息(包括招生学校、招生人数、招生要求、录取办法等)。考生按本人志愿,根据分配在本校的高中学校和计划,在“提前录取志愿”栏内填报一个“名额分配”志愿。
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区县中招办按照全市中招工作时间节点和要求,根据全市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名额分配”计划、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要点]确定为“名额分配”的考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录取时有控制分数线,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意义]让名不经传的初中学校也有考生能进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有利于均衡、优质发展初中学校,减少择校现象。
[时间节点]7月14日录取。
本报记者 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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