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南:外省生在大连读高中应慎重 - 中考
2008-05-12 来源:半岛晨报 我要评论(0)
按照2008年大连市的中招政策,允许现已在连就读的外省(市、自治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在连参加中考,报考普通高中,外省(市、自治区)户籍的高中学生也可以在连借读。
但大连市教育局昨天郑重提醒:现已在连高中就读的外省户籍的学生和今年在连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一定要清楚掌握本人户籍所在省的高考政策,慎重决定是否在连高中就读,以免因各省的高考模式不同和各省限制“高考移民”的政策,而影响高中毕业和高考。
[政策解读]
允许外省(市、自治区)户籍的学生在连参加中考
按照2008年大连市的中招政策,允许现已在连就读的外省(市、自治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在连参加中考,报考普通高中,但不允许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志愿和普师专科班志愿,普通高中只能填报择校志愿,达到择校录取分数线按择校录取。就读普通高中后按本地户籍学生同等管理,学时、学分、学业水平均达到标准可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外省(市、自治区)户籍的高中学生可以在连借读
已在户籍所在地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要求在连普通高中借读,须持父母在本市工作或投资的证明、暂住证明、户籍证明、学籍所在原普通高中出具的学籍证明(必须加盖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印章),到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所就读学校对其进行正常管理,就读期间的成绩和表现由接收学校考核,提供给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学籍保留在原学校,毕业证书由学籍所在学校发放。
[郑重提醒]
“课程改革”“高考移民”不容忽视
大连市教育局提醒,外省(市、自治区)户籍学生参加中考考入普通高中和外省(市、自治区)户籍来连借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应该注意以下两点问题:
1 高中课程改革的影响
由于辽宁省普通高中已经进行课程改革,教材版本、课程设置以及将来的高考模式,可能与其他省份有所不同,因此,这些在连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回户籍所在省参加高考会受到影响。比如,江苏省的新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虽然高考科目的3科(语、数、外)是在高三毕业时进行(6月7日、8日),但学业水平测试却是在高二、高三年级每年的4月进行,对学业水平测试6科成绩为A者,高考时加10分;海南省的高考模式为“3+3+基础会考”,其中基础会考在高二年级进行,会考成绩按卷面得分的10%计入高考总分。因此,未在上述两省参加学业水平测试或基础会考的考生,在高考成绩的计算上会有影响。
2 国家限制“高考移民”政策的影响
近年来,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对“高考移民”的限制措施日益严格,规定日益具体。2005年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以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中就读一定学习时限相结合的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考报名办法”,这个规定既对户籍有要求(必须是本地户籍),又对学籍有要求(必须在本地高中就读一定时限)。
据此,各省也有不同要求。最近,辽宁省也做出规定,从2009年起,在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时,对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增加户籍、学籍年度有要求,具体规定为:单人户口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2009年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一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2010年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二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2011年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三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往届毕业生辽宁户籍若在三年以内,还须具备辽宁省高中毕业证书;对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辽宁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必须经市招考办审核,报省招考办审批。A03a首席记者辛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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