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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集体替考惊曝义务教育内幕 - 中考

2009-07-30 来源:半月谈 我要评论(0)


  今年中考期间,江苏省赣榆县罗阳中学组织94名初二学生替初三学生参加考试被查处。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中考“组织替考”现象出现并非偶然。新义务教育法实施近3年来,中小学辍学比例逐步下降,但仍有相当数量学生流失,一些初中“迫不得已”违规违法采用拉人头、替考等方式应对“控辍”指标考核。

  集体替考:揭初中生辍学“盖子”

  赣榆县教育局纪委书记胡忠民告诉记者,接到群众举报后,赣榆县教育局迅速成立调查组。经查,为掩盖学校辍学率,保障学校参考率(实际到场考试人数占考生总数的比率)考核指标,罗阳中学10个初三班级的班主任组织初二年级的94名学生代替初三年级成绩很差或者已经辍学的学生参加考试。调查组认为,该校参考率指标及奖惩办法客观上导致了这次替考事件的发生,学校主要领导及分管主任虽未直接部署,但没有制止,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目前,罗阳中学校长、副教导主任已被免职,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

  罗阳中学替考事件在当地产生强烈反响。当地一些中学老师认为,替考现象不仅罗阳中学有,其他初中也有,也不是现在才有。造成学校替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学生流失现状和上级下达的指标之间存在巨大差距,教育主管部门现在严厉处理罗阳中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流失问题。

  地处赣榆县西北部的黑林镇一直是辍学现象比较严重的地区。黑林中学初三学生孙成元告诉记者,从初二开始,班里就不断有学生辍学,今年中考,班主任找了好几个初二学生替考。

  曾经在黑林中学工作多年的一位语文老师告诉记者,每年中考前夕,老师都会千方百计动员辍学学生回校参加中考,尽管如此,每班仍有几名乃至10名学生流失。“中考前一月,学校会把一些成绩好的初二学生集中起来强化培训初三课程,届时顶替初三成绩较差或者已经辍学的学生参加中考。”

  黑林镇二村的傅鹤忠今年18岁。2006年,正在黑林中学读初二的他因为成绩差觉得读书没出路而辍学。傅鹤忠告诉记者,前年中考前,班主任给他打来电话,让其回校考试,如不回来,只要交300元报名费,就能拿到初中毕业证。小傅没有交钱也没有回校考试,但意外的是,中考后不久,他就收到了一所技校的录取通知书。

  比计划生育更难:

  学校不堪“控辍”之累

  一位从事中学教育30多年的老校长告诉记者,1986年新中国第一部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各地相继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进行指标考核。起初,由于辍学率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对这一指标的重视和考核大大缓解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问题。但随着考核指标层层拔高,辍学率逐渐脱离现实情况。目前,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东部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大都低于1%,严重脱离现实。

  江苏一些基层教育工作者向记者反映,近年来,苏北农村地区辍学情况一直比较突出,少数农村初中辍学率甚至超过10%。徐州市教育局教研室退休人员、特级教师张盛昌表示,他近年调研发现,徐州市每年都有很多初中生完成不了学业。前两年,全市每年约有18万初中适龄学生,其中有2万多学生不参加中考,今年也有约1万名学生没有参加中考。

  由于流动学生增加,苏南发达地区学校“控辍”压力也有所上升。苏州一些中学校长反映,苏州市的义务教育目前已完全对外来人口子女免费开放,流动学生可以和本地学生享受同等质量的义务教育。但是,由于农民工流动性较大,很多流动学生都选择初二离校,造成学生辍学率不断攀升,让学校很是头疼。

  “都说计划生育难,其实‘控辍’比计划生育更难。”长期在苏北一乡镇初中担任班主任的韩老师说,新义务教育法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个都不能少”,这一要求本身没有问题,但对此进行“一刀切”式指标考核、将“控辍”担子全部压在学校肩上则不切实际。

  记者调查发现,每到中考前夕,一些农村的初三年级班主任就会走乡串村,千方百计说服辍学的学生及其家长,让孩子回学校参加中考,“拉人头”。很多老师和校长吃尽苦头仍凑不够人数,不得不“铤而走险”找学生替考。

  江苏省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张扬生表示,江苏在全国是教育强省,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初中学生流失情况可能更严重。继续对已经严重脱离现实的参考率等指标进行考核,不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将恶化拉人头、替考等问题,长此以往,国家对基础教育的决策必然失准。

  解“控辍”难题:首先应正视现实

  教育专家认为,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控辍”难题,有关部门首先要实事求是,在直面现实基础上,具体分析学生流失的原因,制订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长期跟踪调查学生流失问题的张盛昌认为,以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的原因主要是家庭贫困,新义务教育法实施后,学校收费明显降低,家庭贫困已经不是学生辍学的主因。由于上大学成本高、毕业后就业困难,“读书无用论”、“读书有害论”在农村有所抬头。有些初中学生成绩差,觉得读书没有用,不如早点出去打工,有些学生产生厌学情绪不愿读书,还有极个别学校为了保证升学率不让差生参加中考。

  “按照新义务教育法有关精神,学生辍学的第一责任人是家长,其次才是学校。目前各地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流失问题,但把所有的责任压在学校身上,一些本该由家长承担的责任也转嫁到学校头上。”张扬生认为,各地在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中,应分清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等各方责任。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应重点督察经费保障、校园安全、业务指导等方面情况。对于学校,应根据地区差异,有必要制订弹性的考核指标,重点督察、规范中小学校的收费行为、教学水平和教育公平等方面的情况。对于家长,政府相关部门应想方设法遏制“读书无用论”,激发孩子求知欲望。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生导师、南京十三中校长王军认为,在目前的教育制度下,学生必须初中毕业才进行升学和职业教育分流,一些成绩差的学生在升学无望的情况下选择辍学。在农村和偏远山区,初中毕业再分流显然已经晚了。

  “与其被动让学生分流到社会,不如学校进行主动分流。”王军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可以在初中教育阶段引入职业教育,把一些升学无望的学生尽早分流到职业教育,让每一个孩子都从义务教育中受益。- 半月谈记者 凌军辉 王恒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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