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苏省高考考试说明解读(数学) - 高考
2008-01-25 来源:北京天利考试信息网|http://www.tl100.com/ 我要评论(0)
一、2008年数学《考试说明》的特点
1.变化
(1)命题指导思想的变化,在重视数学能力考查方面特别强调“数学基本能力”。空间想象能力考查中明确提出了“作出正确的平面直观图形,能根据平面直观图形想象出空间图形”;将原有的数学思维能力分解为抽象概括能力和推理论证能力,这一变化应与新教材中的新增内容“推理与证明”相关;在数学基本能力中还新增了对数据处理能力的考查,这一变化也应该是对新教材中新增内容“统计”考查的明确。把2007年《考试说明》中提出的“注重创新,加强试题的开放性、探究性”修改为“注重数学的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的考查”,突出了数学应用意识。
(2)考查内容及要求的变化,考查层次由2007年的了解、理解和掌握、灵活和综合运用三个层次(分别用A、B、C表示)修改为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分别用A、B、C表示)。与A层次对应的知识点的考查应以容易题为主。对理解层次这部分知识的考查有可能出难题。对掌握层次这部分知识的考查,出难题便顺里成章。由于高一级层次的要求包括低一级层次要求,因此在这些知识点上也可以出容易题或中等题。考试说明中C级要求的知识点全在必做题部分。
(3)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的变化。①考试时间与分值的变化。由2007年的全卷一部分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修改为分必做题和附加题两部分,必做题满分为1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附加题满分40分,考试时间30分钟。②考试题型的重大变化。必答题部分文理合卷,取消了选择题,仅分填空题和必答题两部分,解答题与2007年相比增加1题,客观题、主观题的分值比由2007年的8:7,变为7:9,试题的难易比例也由2007年的大致3:5:2,修改为4:4:2。③附加题部分仅考查理科考生,仅出现解答题,分必做题2题,和选做题2题(4选2),难易比例为5:4:1。
2.内容解读
(1)与2007年实施的大纲版《考试说明》相比较,2008年《考试说明》在考试内容上有一些变化,如下:
必做题增加:函数零点、算法初步(流程图)、线性回归方程、几何概型、逻辑量词、统计案例、推理与证明、复数、导数公式、三视图与直观图等。
附加题增加:空间向量、数学归纳法、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独立事件、计数原理、定积分,选修4的有关4个专题等。
删减:反函数、余切、正割、余割、反三角函数、三垂线定理、求二面角、空间距离等;排列组合、二项式定理、随机变量、直线与圆锥曲线的关系、求一般曲线(轨迹)方程等。
(2)考试说明中C级要求的知识点全在必做题部分.具体内容如下:两角和与差的正弦余弦和正切、平面向量的数量积、等差数列、等比数列、基本不等式、一元二次不等式、直线方程、圆的标准方程和一般方程,这些知识点无疑将成为新高考的热点,可以看出一些传统考查重点的能级要求有所降低,如圆锥曲线、函数、空间几何体等等.
3.备考建议
(1)注重教材.夯实基础。历年来,许多高考考题都能在课本上找到“原型”。在复习中要格外关注教材,挖掘教材中的新情境、新应用。试卷再怎么创新,也绝对不会动摇其学科根基。所以,在总复习阶段夯实高中数学基础的理念不能动摇。
(2)加大填空题的训练力度。取消选择题后,填空题的题量有14道之多, 容易题、中等题、难题都会出现,要像训练选择题那样去训练填空题的各种解法,研究填空题各种可能出现的题型变化及相应的解法。
(3)合理安排各模块的训练难度,把握复习的重点和热点。对于A级要求的知识点要严格控制难度,在这些内容上不要搞综合。C要求的内容既可以出难题,也可以出中等题与容易题,作为新的高考热点,当然应成为复习的重点。
(4)附加题的训练要适度。附加题由2题必做题与4题选做题(选2题)组成,容易题、中等题与难题的比例大致为5:4:1。选做题一般不会出难题,必做题出中等题与难题的可能性较大。
二、2008年数学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试题分必做题和附加题两部分。必做题部分满分为1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附加题部分满分为4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2.考试题型
(1)必做题:必做题部分由填空题和解答题两种题型组成。其中填空题14小题,约占70分;解答题6小题,约占90分。
(2)附加题:附加题部分由解答题组成,共4小题。其中,必做题2小题,考查选修系列2(不含选修系列1)中的内容;选做题共4小题,依次考查选修系列4中4-1、4-2、4-4、4-5这4个专题的内容,考生只须从中选2个小题作答。
填空题只要求直接写出结果,不必写出计算和推理过程;解答题应写出文字说明、证明过程或演算步骤。
3.试题难易比例
必做题部分由容易题、中等题和难题组成。容易题、中等题和难题在试卷中的比例大致为4:4:2。
附加题部分由容易题、中等题和难题组成。容易题、中等题和难题在试卷中的比例大致为5:4:1。
三、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方案
高考模式
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科目设置及内容
1.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语文、数学考试含高中新课程规定的该学科必修与选修的内容。数学必做题考查必修和选修系列1内容,附加题主要考查选修系列2和系列4内容。外语为中学英语八级考试。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
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七门。其中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
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外,还需参加艺术或体育专业测试。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应按普通类考生要求确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
必修科目测试考查高中新课程规定的该科目必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选修科目测试考查该科目必修学分与选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
另外,凡需考查不同选修内容的试卷,均设计相对应的选做题。选做部分按不同选修系列或选修模块命题,考生根据本人的选修情况选择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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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语文、数学、外语考试
(1)考试日程和时间
语文:6月7日上午,150分钟。
数学:6月8日上午,120分钟。
外语:6月8日下午,120分钟。
语文、数学设附加题,加试附加题的考生考试时间增加30分钟。
选修测试历史的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选修测试物理的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
外语考试包含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另行安排。
(2)分值设定
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
另外,语文、数学附加题各设40分。
2.学业水平测试
(1)测试日程和时间
必修科目测试:高二下学期、高三下学期,每年的4月8日全天和4月9日上午,每科75分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
选修科目测试:在高三下学期,每年6月9日,每科100分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报考一次。
艺术、体育和技术科目的测试时间另行安排。
(2)计分办法
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成4个等级,用A、B、C、D表示。
必修测试科目等级:各科满分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参加两次测试的,取较高等级计算成绩。
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各科满分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划出等级。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其中前5%(含5%)的考生为A+。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其中前20%-30%(含30%)的考生为B+。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3.综合素质评价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高校招生工作
1.招生原则
在全国统一招生政策的指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高校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按批次统一组织招生工作。招生高校必须依据考生志愿,按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不断扩大自主招生高校的数量和录取新生比例,逐步健全高校自主招生机制。
2.招生章程
招生高校应根据国家和省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并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中应明确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和录取办法。有面试要求的高校,招生章程中应明确考核范围和规则等。
3.划线办法
(1)招生高校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相应的等级要求。
(2)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总数,并放宽一定比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成绩(不含附加题分)划定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类专业划线办法另定。
(3)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的考生,在划线前加10分计入统考成绩。
4.志愿填报
(1)考生在高考科目成绩、全省备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公布后填报志愿。
(2)以下要求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
①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合格。
②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③普通类考生如填报本科院校志愿,选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
④艺术、体育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5.投档办法
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各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加附加题分数,以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办法另定。
6.录取办法
①高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②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的高校,可以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试成绩,自主择优录取。
③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④部分专科院校经批准,可以依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试行注册入学。
⑤体育、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可以根据专业要求,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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