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榜慎读洋文凭 中外办学将重新评估 - 高考
2009-08-07 来源:北京晚报 我要评论(0)
本报讯 眼下,高考录取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一些高考落榜生也开始为自己的出路想办法,每年的这个时候也正是一些“山寨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最活跃的时候。为此,昨天教育部发出通知: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并组织开展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重新评估;对办学存在严重问题的,将采取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等处罚措施。
此次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将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评估对象包括: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实施境外学士学位以上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此次评估旨在督促中外合作办学坚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法规原则和政策导向,维护学生及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评估内容包括办学宗旨、管理体系、资金资产管理、质量管理、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培养质量、社会效益、办学特色等。其中对师资的评估是重点之一,主要将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建立了中外双方师资评聘标准和评聘制度及执行情况;所聘任的外籍教师是否满足具有相当学位、职业证书,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等基本要求;中外双方师资队伍是否符合中外合作办学的要求,包括整体学历结构、教学经验、实践经验等;外方合作者是否从本教育机构中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任教,是否在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中发挥了作用等。教育部将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评估进展情况和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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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就读注意事项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情况,在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时,建议特别关注和认真了解以下六个方面的情况:
一、关注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是否是经过合法审批,可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www.jsj.edu.cn)等查询。
二、应通过向在读学生询问等多种方式了解实际办学情况,包括学生入学标准、师资配备情况等,还要关注和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三、关注学校的招生宣传与实际办学情况是否一致。重点考察学校招生宣传中的办学地点,收费项目与数额(须由中外合作办学所在地省政府批准),招生人数等情况与实际办学情况是否一致。
四、关注招生标准。按照规定,实施我国高等学历教育的,须按照同地区同批次计划内录取,降低批次录取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其录取标准应当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录取标准。一般来讲,录取标准比较低,录取学生的水平参差不齐,办学质量很难保障。录取标准高,办学质量才有可能更好。
五、关注招生计划。按照规定,颁发中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必须纳入国家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而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也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核定了相应的招生计划数。
六、关注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和认证情况,可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平台查询相关情况。 (记者: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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