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要改革,最好别扰民 - 高考
2009-10-14 来源:奥一原创 我要评论(0)
2007年,广东、海南、山东、宁夏4省区率先启动新课程高考,到今年,天津、浙江、安徽、福建、辽宁“试水”新高考。昨日,北京新高考方案公布。一场针对现行高考制度的改革正在中国渐次展开。(中国网10月10日报道)
这几年,高考改革渐成媒体热词,全国各地都在改,都在试。从广东的“冒进”备受争议又掉头“回归”,到江苏的频繁变化,新高考“十年换了5个方案”,到浙江试水“个性化高考”,再到刚刚公布的北京高考新方案,采取高考成绩加会考成绩,同时兼顾综合素质评价模式等,各省市的改革模式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其中有的地方改革方案复杂程度更是让人望而生畏。
诚然,现行的高考制度弊端日益显现,广为社会诟病。高考改革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对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具有“指挥棒意义”,也是体现教育公平、体现社会公平的关键节点。因此,各地探索尝试高考改革是积极主动和理性应对之举,对高考改革该出手时就出手,应该大胆的往前走。但要考虑到,如何拿出一个既符合教育规律,又符合中国国情,更照顾到考生诉求的高考改革方案,牵动着社会公众的心,高考改革不仅是一个考试问题,更是事关社会公平与稳定的大事,必须审慎论证,稳妥开展,既不能因为无先例而不敢去破冰,也不应迫于回应改革呼声而“被改革”。
更重要的是,高考改革应打好“时间差”,做到不扰民。时下往往存在这样的现象,高中老师、学生以及家长对所在省市的高考是否改革,什么时候下手改革,拿出什么样的改革方案,心中没底,焦急地等着方案出台以调整变更相应的教材和课时,无形之中,高考改革加大了改革成本,给社会带来了不少的压力与冲击,尤其是对中学教学造成震动和影响,为此埋单的主要还是家长和学生。
有鉴于此,各地高考改革应首先“安民告示”,及早将改革时间表告知公众,并打造一个启动民智,吸纳民意,博采众长,科学决策的机制与平台,让公众充分知情并积极参与其中。其次是确定“最后期限”,即规定必须在上一个年度高考后的三个月或两个月内将改革方案公布实施,否则就宣布一切照旧。同时明确规定“保鲜期”,方案一经公布实施,至少三年内不变,以保证现有高中阶段教学安排的衔接与延续。这些刚性约束对决策者来说,也是一种“压力倒逼”,有利于改革规范有序和择优而行。拿不出好方案,不如放弃不改,以防范朝令夕改、翻云覆雨带来种种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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