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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联考民法解题找“题眼” - 考研

2007-12-29 来源:北京考试报 我要评论(0)


  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陈霄飞) 研考进入冲刺期,有些考生在做法硕联考模拟题民法部分的题目时,没有掌握正确的解题技巧,影响了成绩。北京科教园学校法硕辅导老师孙振国说,考生在做民法的题目时要掌握3种解题技巧。

  孙振国说,考生在答民法部分的题目时,首先要找准“题眼”,通过缜密分析,构建民事法律关系。找准“题眼”即确定该题考核的知识点。考生要注意,近年考题有司法考试的倾向,部分题目往往糅和几个相关知识点共同命题。考生如果能准确找出“题眼”,就等于将该题做对了一半,同时避免“跑题”。考生通过缜密分析,构建民事法律关系的过程就是考生根据所考的“题眼”,即题目所考核的民事法律制度,全面收集对该制度有意义的法律信息,运用已掌握的法理知识,构建民事法律关系,进而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考生还要掌握“因法设题”与“因题找法”的做题思路。“因法设题”是命题者的一种命题思路。命题者一般是先在头脑中确定要考查的内容与知识点,然后寻找所要考查知识点适用的法条,并根据法条具体设计考试的题目。“因题找法”即要求考生把握命题者的这一命题思路,答题时有针对性地采取一种逆向的思维方式解题。实践证明,上述解题思路是有效可取的。

  考生在解答民法案例分析题等主观题时,一定要理清思路,通盘考虑后再统一答题。许多考生在平时复习时,没养成动笔的习惯,做题往往只在头脑中形成抽象模糊的大致答案后,就急于翻看参考答案,导致在考场上答题时眼高手低,对问题似是而非、思路不清,结果在试卷上过度修改,大大影响了得分。正确做法要先理清思路、对所考核问题通盘考虑后再解答,避免思维闪烁不定。这一习惯的形成要求考生在平时练习时自我严格要求、模拟考场,勤于动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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