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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强化阶段:马哲知识点详解之第六章-3 - 考研

2008-07-14 来源:万学海文| 我要评论(0)


  第三节 革命和改革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社会革命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1、社会革命的根源和作用

  (1)社会革命是阶级斗争的最高表现。阶级斗争有三种基本形式:经济斗争、政治斗争、思想斗争。社会革命不是经济斗争,也不只是思想斗争,也不是一般的政治斗争,而是指夺取政权的斗争,革命的首要的基本的标志是国家政权从反动阶级手里转移到革命的进步的阶级手里。

  社会革命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必然产物。

  (2)社会革命的最深刻的根源,就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当生产关系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生产力的发展就要求革命的进步的阶级消灭过时的旧生产关系,建立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新生产关系,以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但是,旧的上层建筑,特别是国家政权,总是要维护旧的生产关系。要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就必须首先解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即改变旧的上层建筑,最主要的是消灭旧的国家政权,建立新的国家政权。所以说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

  (3)社会革命有哪些类型?典型的社会革命有三种类型:新兴封建主阶级推翻没落奴隶主阶级的革命,新兴资产阶级推翻没落封建主阶级的革命,无产阶级推翻反动资产阶级的革命。在奴隶社会,奴隶反对奴隶主要阶级的革命,在封建社会,农民反对地主阶级的革命,因其矛头所向是奴隶主阶级和地主阶级的政治统治,所以也可以算作社会革命;但是,由于奴隶和农民两个阶级的局限性,不能最后推翻奴隶主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统治,实现国家政权的转移,因而又不是典型的社会革命。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类型的社会革命,即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所进行的民族民主革命。这种革命,既反对国内的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又反对国外的帝国主义的侵略。这种革命如果是由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则属于新民主主义革命。革命的前途不是建立资产阶级专政,而是建立人民民主专政,为向社会主义过渡作准备。

  (4)革命的作用是什么呢?马克思说:“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

  首先,社会革命是阶级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决定性手段。

  其次,人民群众在革命时期能发挥出创造历史的巨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再次,革命阶级在革命斗争中受到锻炼和改造,成为建设新社会的基础。

  2、革命的客观形势和主观条件

  (1)列宁在讲到革命的客观形势时说:“①统治阶级已经不可能照旧不变地维持自己的统治;”②被压迫阶级的贫困和苦难超乎寻常地加剧;③由于上述原因,群众积极性大大提高。

  (2)什么是革命的主观条件呢?革命阶级的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大大提高,形成足以推翻反动政权的强大的革命力量,就是革命的主观条件。对于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来说,促使革命主观条件成熟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用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和革命风格武装起来的无产阶级革命党。

  3、革命的形式和道路

  (1)暴力革命

  (2)和平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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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改革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1、改革的实质和作用

  (1)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改革是在一定社会制度下,为了解决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上层建筑不适合经济基础的某些部分或环节,使该社会制度得到自我完善或持续存在与发展,而对社会体制进行的改善与革新。

  (2)社会革命与社会改革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对对应范畴,它们都是为了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从而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运动形式。同时,二者之间又有明显的区别。

  首先,社会革命是人类社会的根本质变,是用新的进步的社会制度代替旧的落后的社会制度;社会改革则是同一社会制度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是对该社会制度的社会体制某种特殊程度的调整,不改变该 社会制度的根本性质。

  其次,社会革命是由被统治阶级发动的,目的是推翻反动统治阶级的国家政权,建立新的革命阶级的政权;社会改革则是由统治阶级或统治阶级内部的某种社会势力、社会集团发动的,目的是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因此,社会革命一般是由下层群众首先发动的,而社会改革则是自上而下展开的。

  再次,社会革命就其一般规律而言,往往要通过武装斗争、暴力革命的形式,实现国家政权的转移;社会改革虽然也要付出代价,甚至流血和牺牲,但一般说来,不需要采取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和暴力冲突的形式。

  (3)社会改革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改革可以巩固新生的社会制度或使原有的社会制度持续存在并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

  第二,在社会主义社会以前,社会改革为新社会制度的诞生作量变和部分质变的准备。

  第三,在社会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人们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变更。

  2、社会改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1)社会改革的普遍性是指社会改革不仅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中,而且存在于有史以来的各种社会制度中。

  (2)社会改革的特殊性,是指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与阶级社会的改革相比较,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是主动的、自觉的,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的改革是被动的、自发的,统治阶级往往是在被统治阶级强烈反抗的条件下,不得已而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进行某些调整的。

  第二,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而进行的,因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有广阔而深厚的群众基础;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的改革,虽然也能满足群众的某些利益和要求,但从根本上说是从剥削阶级的利益出发,为了更有效地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维护剥削阶级的统治地位而进行的,因而不能广泛的唤起民众,缺乏深厚的群众基础。

  第三,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范围内,使各种矛盾不断得到解决,使社会主义社会进到更高的阶段,并在条件具备时前进到共产主义社会;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的改革,只能暂时缓和一下社会的矛盾,但不能在旧社会制度本身的范围内最后解决它的固有矛盾。这种矛盾,只有通过革命阶级反对反动统治阶级的革命,用新的社会制度代替旧的社会制度才能最后得到解决。

  3、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

  (1)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改革就是立足本国国情,总结实践经验,根据生产力的现实水平和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自觉地调整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调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从而使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各方面的进步。所以邓小平说:“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

  (2)改革之所以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是由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它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

  (3)改革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过程。

  (4)改革是依靠人民群众、发挥人民群众创造力的社会主义变革过程。

  (5)改革是在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中的社会主义发展过程。

  (6)必须正确处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之间的关系。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两方面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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