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08年10月调整自考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通知 - 自考
2008-05-16 来源:南京市自考办 我要评论(0)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从2008年10月开始,我省将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课程设置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调整后,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中设置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共6学分。包括“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学分)和“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学分)。“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中,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6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各专业也按上述要求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课。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和“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学分)。
经济管理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与其他类专业一致。“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学分)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由全国考委经济管理类专业委员会根据经济管理类各专业的情况设置。
现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 “0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5门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至2008年7月止,从2008年10月开始,我省将按照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安排考试,不再安排现行公共政治课的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的考生,凡通过“0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及以上的,不需要再参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0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任意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0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各专业的考生,凡通过“0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27702法律基础”2门课程的,不需要再参加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0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的考生,须参加“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27702法律基础”的考生,须参加“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的考生,凡通过“0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需要再参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1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公共政治课程调整后,涉及到的各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毕业总学分相应下调2学分;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毕业总学分相应增加1学分;其他课程暂不作调整。
2008年七月增考将安排最后一次调整前的公共政治课考试。
顶一下
踩一下
回首页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匿名用户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