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CPA税法命题预测:主观客观题平分秋色 - 会计
2007-08-23 来源:新东方北斗星|http://www.beidouxing.org/ 我要评论(0)
从题型和题量上来看预计今年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单选、多选、判断、计算、综合这五种题型依然是税法考试的传统题型,主观题和客观题分别占据考试分值的的半壁江山。
客观题目各章节都会涉及,体现了《税法》考试全面覆盖的特点,从规律来说客观题目有以下几个特点:1、单选题中小税种的计算问题考核比较多;2、多选题主要考核各税种的征税范围、税收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目确定等问题;3、判断题中主要考核一些考生复习中容易忽略的考点。同时客观题目中的考核也有“考新”的特点,本年新增加的考点和前一年新增考点中当年考试中未考核的内容是本年客观题考核的重点内容。
主观题目中分为计算题目和综合题目。在计算题中以增消营三个流转税和所得税类的三个税种为考核的重点。在计算题中要注意以下几种题目:1、增值税中征税范围、纳税义务时间、毁损材料的进项税转出、不得抵扣进项税项目相关的不得抵扣进项税分摊公式的运用等考点在增值税的计算题中的运用;2、多个小税种的综合考核,比如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的综合考核问题;3、营业税中多企业的建筑安装、销售无形资产等问题的考核;4、个人所得税中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在综合题中要注意以下几种题型:1、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结合,主要注意卖烟或卖酒的问题,包括烟叶税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出口退税等问题的结合;2、外商投资企业税税优惠、再投资退税、亏损弥补、国产设备投资抵税等问题的结合;3、企业所得税的考核和近两年题型变化不会太大,但今年要注意和申报表的结合问题,因为今年考试大纲中明确要求考生可以准确无误地填列各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表。主要考核方式有两种,一是在计算中体现申报表的填列,比如捐赠限额的计算问题在教材275页基本就是一个公式,但从申报表中可以看出,主表16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和应纳税所得额区别很大, “纳税调整后所得”在计算中尚未把国债利息等免税所得剔除、尚未把对外投资收益还原、作出没有捐赠的假设等问题只有对申报表有很好的把握的前提下才可以正确的解答考题;另一种考核方式是直接的填表问题,主要是主表的填列问题,具体表样考生可参照教材326页表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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