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律专业人员不准报考司法考试 - 司法
2007-03-16 来源:《新快报》|http://www.ycwb.com/ 我要评论(0)
“现在,法院、检察院已出现了不少具备司法资格,却根本不懂得办案的‘空壳’法官!”昨日在广东代表团全体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菊花向大会提交建议,为保证司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司法考试应该重新规定考试资格,不该允许非
法律专业人员报考。
赵菊花称,我国司法考试实行5年来,最大的弊端,就是报名条件太宽,只要是本科以上学历,非法律专业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这样会导致什么后果呢?“这几年的实践已经证明,有一些非法律专业的人员应试能力比较强,虽然没有读过法律本科,但参加了培训班,经过几个月短期的强化学习,同样也能通过司法考试,拿到了执法办案的资格,但他们到了司法部门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根本不会办案的。”赵菊花在发言中忧心地说。
赵菊花还认为,目前司法考试的试题面太广,量太大,难度很大,每年的平均通过率只有百分之十几,加上部分非专业人员占据了通过名额,国家培养的大批法律人才都用不上,司法考试成了卡在法律人才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瓶颈。
赵菊花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能会同司法部,尽快出台对司法考试的改革完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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