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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司法考试物权法将占20分 - 司法

2007-03-20 来源:金陵晚报 我要评论(0)


  司法考试,老百姓眼中的“天下第一考”。《物权法》刚刚获得通过,那么该法在2007年司法考试中将占有什么样的比重,又有哪些必考的热点。昨日下午,由金陵万国司法培训学校和北京指南针司法培训学校联合举办的司法考试高峰论坛在南京市宁海大厦举行。武汉大学民法教授,前司法考试命题组成员温世扬为现场的几百名考生作了极具指导性意义的考点分析。

  温教授认为,在2007年司法考试中,涉及《物权法》的考点有10个。分别是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变动原则及公示方法、善意取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拾得遗失物或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抵押的财产范围、抵押登记的效力、权利质权的标的及留置权。温教授认为,涉及物权法的考分可能达到20-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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