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严峻的行政法 - 司法
2007-03-08 来源:新东方北斗星 我要评论(0)
行政法(含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下同)由于难度较大,是司法考试中失分率很高而得分率很低的一个学科,许多考生朋友,特别是考了350-360分的朋友,往往在行政法上饮恨而归。虽然说司法考试是一门“放弃的艺术”,但是当我们面对行政-法的时候,我们却没有放弃的资本--行政法的分值实在是让我们欲罢不能!据统计,2006年司法考试中,行政法占到了10%左右,大约60分的水平,所以,我们首先要树立对待行政法的正确态度。
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们要考出好成绩,就要先了解行政法的考察特点,对于行政法的考察特点我们总结如下:
首先,重点并不突出,考点分散化,导致难度直线上升。我们知道武侠小说中,一个绝顶的武林高手往往是“手上无刀,心中有刀”的,你猜不到他从哪个方向,用什么兵器出招,所以他杀人不见血、招招致命。行政法就象一位武林高手,你很难预测哪个考点是重点,因为每一点都可能考到,而考到的就是重点。具体来说,行政法三大板块:组织、行为、救济各占三分之一分值。而在这三大板块之中,以前很少考的点现在也大量地考,比如一些较冷僻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裁决、调解、应急等。
其次,知识点本身的零散甚至可以说零乱化,这是行政法这个学科结构上的特点。行政法知识体系各板块间,以及各板块内部各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不像刑法、民法那样紧密,比如行政法的总论和三大板块之间就不像刑法的总论和分论之间那么契合。而行政法本身的信息量又是很大,一眼望去,彷佛一团乱麻。零散表现在法多(法律、解释和行政法规多),理多(行政法的几大原则和诸多核心概念)。
再次,由于知识点之间的零散,导致考察时往往是许多知识点搅和在一块考,这就是行政法考察的第三个特点:综合化。行政法的单一的知识点其实是比较简单和易于掌握的,难就难在把诸多的单一点放在一块让你比较、分析。
第四,行政法每年有一定数量的新法律、行政法规,使得考生要复习的知识点更庞杂,难度更大。预计2006年颁布施行的公务员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将在2007年被进一步考察。
顶一下
踩一下
回首页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匿名用户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