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过关秘诀:司考讲究规律 规律源于真题 - 司法
2008-01-08 来源:新东方北斗星 我要评论(0)
2007年司法考试命题仍然秉承司法考试命题的惯常作风,分值、题型、考查角度保持基本稳定的同时也在不断创新。
首先,从分值上来看,各个学科基本与往年保持一致,如民法、刑法仍然象往年一样占据霸主地位,分别为90、80分,两大诉讼法仍然紧随其后。其次,在题型上,传统题型依然存在,但是出现了法理学的简答题、可选择的论述题。尤其是前者,这是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进一步结合的重要信号。最后,在考查角度上,大多数学科仍然考查传统的司考考点,对于热点问题也有所涉及,但司法考试对于热点向来的态度是“不刻意”——既不刻意追求。也不刻意回避。如《企业破产法》虽然是新增法律,但是考点并不多,仍然和往年一样波澜不惊。不得不说的是物权法,物权法在本次考试中考了善意取得、地役权、物权法定、抵押权等几个知识点,分值约为18分。这对于那些对物权法寄予厚望并投入了大量精力的考生来说,真实有点吃亏。但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代表了物权法在民法中的正常地位。在《物权法》颁布之前,有关物权法律制度的分值也大约如此。
不管如何,07年的考试已经过去,考试也仅仅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顺利通过今年的司法考试的考生,要将这次考试作为一个起点,始终不渝地追求我们的法治梦想。而更重要的是,对于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说,理解并吃透07年的真题则是尤为重要的,真题的重要性已经不用多说,但关键是如何利用好真题。
简单地说,真题的作用有两个:一是指引复习方向,一是训练应试思维。依此,我们对真题的应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系统的复习之前,通过对真题的研究,把握司法考试到底要“考什么,怎么考”。此阶段可以将历年真题以部门法和具体法律制度为线索进行归类,对每个试题进行分析研究,把握司法考试所考查的重点制度是哪些,重点制度的哪些细节是被重点考查的,命题的题干和选项设计角度在哪里,命题的陷阱何在。只有在明确了“考什么,怎么考”,我们才能有针对性的系统复习,避免“抓瞎”。第二阶段是在系统复习之后,利用司考历年真题训练应试思维。通过复习,对司法考试考点有了更系统的把握,此时需要的是进一步把握命题角度和答题技巧。我们很多考生没有顺利通过司考,不是因为其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到位,而是其不了解命题的设问目的,错误理解了命题者的意图所致。因此,在掌握了法律知识之后,学会做题是尤为重要的。司考真题给我们提供了领会命题思路的机会。此时可以将历年真题按部门法或者按年份排列,将其作为模拟题练习,在独立完成答题后,再通过看详细解析来摸清命题思路,锻炼考试思维。
为了帮助考生朋友们把握真题,我们给大家准备了这个07年真题解析(便于读者将本书作为练习之用,本书特将答案全部编排在本书最后)。同时我们也开设了历年真题破解班,帮助同学们更深入而准确地把握真题。
“不懂规律盲目干,背着规律拼命干,干劲越高,损失越大”,各位准备2008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准备司法考试,从历年真题破解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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