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考试理论法学备考策略 - 司法
2012-08-15 来源:新东方在线 我要评论(0)
2012年司法考试理论法学备考方略。司法考试理论法学部分从考试内容上来讲,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法制史、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这部分内容让众多考生颇为头疼。其内容多且知识点比较抽象,因此理解和掌握起来就有一些困难。但是,在近些年的司法考试中,对这部分内容的考查越来越细,其中有些知识点需要精确的记忆。这对我们学好这一部分内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学科概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2010年的大纲相比,只是对大纲进行了完善,并没有进行增删。对法理学、法制史大纲也没有发生改动。2011年的宪法大纲没有增删考点,但是根据《村民委员会法》的修订,教材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该部分内容的变动是很小的,所以只要把握每年考试的重点就可以顺利通过这部分内容。
二、如何使用教材、法条、真题等复习资料
首先,认真学习教材。这部分涉及的理论知识较多,有些制度离我们生活很遥远,例如法制史部分,不读教材是不能明白的,也不是简单的通过推理就能得知的,所以把握教材很重要。
其次,仔细理清法条。该部分的法条主要集中在宪法和司法制度这一部分,在记忆法条时,要结合着教材一起看。通过教材来解释法条内容,比较容易理解、记忆。
再次,重视历年真题。要知道,理论法学部分一样遵循“重者恒重”的规律。要通过做真题把握出题者的思路和方向,明确重要知识点并熟练掌握。对重要知识点要达到“举一反三”的程度才可以。所以,真题最好做三遍以上。第一遍可以浏览,并不寻求答案,目的是对一些重点知识做到心里有数,在进行复习的时候可以对重要知识点重点把握独角兽司法考试网整编。第二遍要认真的做,最好是找来分部门法的历年真题,边复习边认真做相关真题,对真题中反映出的知识点和及相关扩展内容详加掌握。第三遍做真题,属于查漏补缺,可以看出哪些知识点掌握的仍是比较薄弱。在最后一遍做题中最好对自己仍旧做错的题做一下笔记,留作冲刺复习使用,效果会非常好。
三、学科复习方法
首先,要学习教材,按照大纲的要求把考点都看一遍,这一遍重点在于理解,理解它的内涵外延。
其次,要做历年真题,通过真题发现重点。这几部分共同的特点是历年都改变不大,重者恒重,历年真题中常考的知识点,在以后的出题中还会有所涉及,所以一定要把握好真题中涉及的知识点,最好能够对知识举一反三。
再次,对于宪法来说,要重视法条,一定要记清楚法条。
在此基础上要把握各部分的重点,以下可以作为参考。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概念、特征,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三个至上”的相关理论内容,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
法理学:法的特征、作用、价值、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法律规则、原则、法律概念及其分类、法的渊源、公私法、社会法的含义和区别、法的效力、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法律责任、归责原则、立法程序、法律解释方法、演绎归纳类比、设证法律推理、法的历史类型、法的传统、法系、法律意识以及法律文化、法与经济科技道德的关系。
法制史: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春秋决狱、七出三不去、翻异别勘、审级管辖、会审、死刑复奏、法经、永徽律疏、清末及民国时期的宪法性文件、罗马法的基本内容和历史地位、美国宪法、英美司法制度、宪法以及民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宪法:宪法的基本理念、国家基本制度、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与等有关规定。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注意审判制度与法官职业道德、监察制度与检察官职业道德、律师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 。
四、学科的复习计划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该部分的主要内容大致有: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地位和作用,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考生可以分两天进行学习,重点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
法理学:
可以按照章节分为五天学习。重点掌握法的概念的争议;法的可诉性;自由、正义与法的关系,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律规则的分类、区分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区分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了解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掌握法的效力的分类;理解掌握法的溯及力问题;掌握法律关系的分类;区分法律事实;掌握法律责任的归纳与免除,掌握法律责任竞合情形下的处理。
第二天要回顾前一天内容。按照这种方法进行学习会更有效。
宪法:
宪法相比较上两门,内容可能更多一些。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划分为几部分学习。比如,第一天,学习第一章内容宪法的基本原理。理解宪法的形式分类;注意区分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与协定宪法;重点掌握宪法修正案的内容;理解和区分宪法的基本原则。重点掌握宪法的典的结构、宪法判例与惯例;了解宪法的渊源,注意区分。理解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国家中的作用;理解宪法和宪政的关系;理解宪法的效力、实施和保障。第二天,回顾前天内容,学习国家基本制度。掌握国家基本制度的内容,了解其发展;掌握行政区划的相关法条;掌握民族自治区域自治制度的相关概念和权限。总之,要结合自己的时间以及学习能力进行安排。
法制史:
这一部分更注重记忆的东西,要加强记忆。重点看中国古代法制史、中国近代法制史、罗马法等内容,结合真题,从真题中把握重点。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这部分重点是记忆性的内容,没有多少理解的东西,考生可以结合自己的时间以及能力安排复习计划。可以参照上述几门的复习计划,做到每天有规律的进行安排学习,效果会比较好。
五、记笔记、画流程图
记笔记在法学理论的学习中是一种比较好的学习方法,因为重点知识在这一部分基本是不会改变的,所以有必要把重点记下来,以便日后的复习。在记笔记时,可以分章节,只记录重要考点。例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这一节,可以重点记录“三个至上”的提出时间、会议、深刻意义、精神实质等。
对于宪法这一部分,可以适当的采用画流程图的方式对各种程序进行记忆。
六、学习中应注意什么
1、做好真题。这里强调的是“做好”真题,并非对真题“浅尝辄止”,简单的知晓真题的答案。要通过做真题把握出题者的思路和方向,明确重要知识点。
2、注重细节、准确记忆。从这几年司法考试的真题来看,对知识点的考查是越来越细,所以,需要我们在学习中对相关的知识点注意比较、总结和归纳,尤其是宪法中的一些重点的法律条文,法制史中的一些重要的法典和制度等。
3、留意一些社会的热点现象或问题,并试着运用相关法学理论或方法去分析这些问题。因为司法考试卷四的论述题一般关注的都是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一个个具体的社会“典型”现象或“普遍”现象,以及各种社会“热点”或“焦点”,需要我们考生做的是将法学的一些方法和理论具体运用于对这些“现象”、“热点”或“焦点”的理论分析与理论阐释之中,以法律的理想及其“正义”价值追求、以现代法治的精神和原则,对于这些社会的典型或普遍“现象”、“热点”或“焦点”予以毫无保留的理性审视和毫不妥协的理论批判。所以我们平时就应当对一些社会热点或焦点问题多加留意,并试着去运用相关法学理论或方法去分析这些问题,这是非常有帮助的。
七、结束语
理论法学这一部分,不但考查考生的记忆能力还考查学生的理解力,这就需要平时考生多加学习和做题,从真题中找到司考的重点。同时该部分内容基本又不会有大的改动,所以得分相对也是容易的,希望考生树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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