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司法考试刑诉法辅导:公开审判 - 司法
2012-11-14 来源:法律教育网 我要评论(0)
公开审判
(一)公开审判的概念
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把法庭审判的全部过程,除休庭评议案件外,都公之于众。公开审判不仅向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而且向公民公开,向社会公开。
公开审判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二)公开审判原则的例外
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其中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
注意这里的未成年人年龄是指开庭审理时候的年龄。
4、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还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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