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哪些情况可以加分 - 公务员
2010-08-17 来源:辽沈晚报 我要评论(0)
政策问答
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哪些情况可以加分
纳入辽宁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辽西北地区(锦州市、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 (一科加2.5分)。
网上报名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填报有关信息。
这种情况能报考公务员吗
已报考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职位的考生,可以同时报考2010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职位。但其中,参加政法干警定向招考(招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生复试等程序,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不得参加2010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及后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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