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务员 > 正文

上海市国防教育条例:公考拟增设国防教育 - 公务员

2012-06-08 来源:人民网 我要评论(0)


  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上海市国防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修订草案明确国家机关公务员(微博)录用考试和初任培训,应当设置国防教育的内容。

  记者注意到,修订草案一大亮点在于根据不同对象,对其接受国防教育的内容、方式时间等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对于青少年人群,根据小学和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不同特点,分别作出相应的规定,要求小学和初级中学学生接受国防教育的情况记入学生成长记录,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高等学校学生接受国防教育情况则记入学籍档案。

 

    本栏目标明转载文章的出处,并保留转载文章在原刊载媒体上的署名形式和版权声明(如有),但本栏目对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属和权利瑕疵情况不承担核实责任。如发现侵犯版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删除。


顶一下

踩一下
 
回首页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

    热点推荐

    新闻排行

    顶一下


    • 顶一下

      声 明

      敬告广大消费者:诺亚舟在淘宝网设有官方旗舰店及授权经销店,敬告消费者于……

      查看评论新闻中心


    • 顶一下

      基于云计算的诺亚舟云学习系统设计及应用

      基于目前教育信息化及人类学习模式发展的需求,诺亚舟提出“云学习”系统,……

      查看评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