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令尊”别乱说 - 汉语
2007-08-09 来源:新闻午报|http://www.xwwb.com/ 我要评论(0)
“令尊”中的“令”,含有美好义,是称对方亲人时的敬词,万万不可用在自己身上。敬词与谦词互相对应(如“令尊”与“家父”)却不可互相替代,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需要时时记在在心上。
本书介绍了人们日常交往中最易误解的人文、历史常识,包括词语辨析、典故溯源、民俗揭秘、人物考古、礼仪点评等六个部分,点滴知识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帮助人们在演讲、发言、信函以及日常的言谈话语中正确、得体地运用。
“先母”“先父”已作古
现代社会上“后妈”、“后爸”的称呼,无须解释,其意自明。在汉语词汇了还有另外一对词语,那就是“先父”和“先母”,需要注意的是,“先父”和“先母”和“后爸”、“后妈”之间并没有任何对应的意思。这里的“先”有特别的含义。
因此,我们需要区分一下“先父”、“先母”和“生父”、“生母”之间的词义关系。
“生母”一词意思就是“生身母亲”,与自己有直接的血缘关系,“生母”一词通常是在有相对词出现的场合下对举使用,很少单独出现。同“生母”相对的词有“嫡母”、“庶母”“继母”、“养母”、“过继母亲”等。过去,男子可以有妻有妾,正妻所生的子女称自己父亲的妾为“庶母”,妾所生的子女称父亲的妻子为“嫡母”;男子已有子女而后续娶,原有的子女称父亲续娶的妻子为“继母”或“后母”。当然,这些都是书面语言,至于口头的称呼,往往会因地域、方言、习惯及其它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其基本含义则不会有太大出入。
而“先母”则与之有所区别。“先母”一般出现在社交场合,是对他人讲到自己已谢世的母亲时所用的敬词,即“我的已经逝世的母亲”,因此,“先母”必须是第一人称用语。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可以使用这个词语。不论出于多么敬重的心情,称呼别人去世的母亲都是不能使用“先母”这个称呼的。“先父”的使用与此相同。对此不可不慎。
“家父”“令尊”是两人
先来看一个笑话:有个小名叫傻瓜的男孩,有一天,他爸爸妈妈上街去了,他爸爸的一个朋友正巧来访,傻瓜去应门。客人问:“令尊、令堂在家吗?”傻瓜瞄了客人一眼,大声说:“没这个人!”客人在门前探头内看,没见到大人,很失望地离开了。不大一会,傻瓜的爸妈回来了,傻瓜对爸爸说:“刚才有一个人好奇怪,他来我们家找令尊令堂,我跟他说没这个人。”爸爸听到后就告诉傻瓜说:“唉!令尊就是我,令堂是你妈妈,你是傻瓜。我们家就三个人。明白了吗?我再说一遍。”傻瓜的爸爸又说了一遍,傻瓜就点点头了。第二天,傻瓜的爸爸、妈妈又外出,又是同一个客人来访,傻瓜就去开门。客人依然客气地问:“令尊、令堂在家吗?”傻瓜就回答说:“唉!令尊就是我,令堂是你妈妈。”客人往门里看看又没大人在家,也就没理会傻瓜要离开了,才一转身,就听到傻瓜继续说:“你是傻瓜。”
如此巧合的故事生活中当然不会发生,但很多人不知道“令尊”、“令堂”所指何人却是真实情况。
说起敬称,有句话需要记住,那就是“家大舍小令他人”。这句话的意思是,在社交场合,说到比自己大的家人,譬如说到自己的父母、兄长时,前面要加一个“家”字——家父、家母、家兄;说到比自己小的家人,譬如弟弟、妹妹时,就要用“舍”字——舍弟、舍妹,以此来表示谦虚。而说到别人的家人,譬如父母时,前面一般加上“令”字——令尊、令堂,以示尊敬。因此,“令尊”、“令堂”是对别人父母的尊称,而“家父”、“家母”则是对自己父母的谦称。很明显,“家父”、“家母”与“令尊”、“令堂”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家父”仅作子女对别人谦称自己父亲之用,别人万万用不得。“令尊”中的“令”,含有美好义,是称对方亲人时的敬词,万万不可用在自己身上。敬词与谦词互相对应(如“令尊”与“家父”)却不可互相替代,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需要时时记在在心上。
“岳父”原来是敬称
不知从现在何时起,大家已经越来越习惯于称呼岳父为爸爸了,似乎喊“岳父”显得疏远,只有称呼岳父为爸爸才能显得更加尊敬,更加亲切,更加和妻子一心一意。有时,因为到底叫不叫“爸爸”甚至会引发不必要的矛盾。殊不知,“岳父”一词其实比“爸爸”一词更含有敬意。如果知道岳父一词的来历,我们就会发现,岳父一词里面包含着说不出的感动在里面。
根据记载,“岳父”一词的由来是这样的:古代,帝王常登临名山绝顶,并在山顶堆土为坛祭天,是为“封”;除地为土单而祭地,是为“禅”,二者合称“封禅”。改朝易代,帝王即位,常行“封禅”之礼,以报天地之恩。“封禅”对于每一个王朝来说,都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历来都很受统治者的重视。史书记载了大量这类事例。由于泰山被视为“五岳独尊”,所以也就成了“封禅”之地的首选。
在唐玄宗李隆基的一次泰山“封禅”中,中书令张项做“封禅使”。“封禅使”具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和权力,于是,张就借机把自己的女婿郑镒由九品超拔为五品。唐玄宗察觉此事之后,他曾当面质问过郑镒。弄得郑镒面红耳赤,无言以应。在旁边的同僚黄幡绰含沙射影地讥笑道:“此乃泰山之力也。”玄宗对于张项的徇私大为不悦,不久就把郑镒降回了九品。后来此事传到了民间,时人认为郑镒之妻父虽然有徇私之嫌,但其对自己女婿的感情却不可谓不深,于是人们就把妻父称“泰山”。又因泰山乃五岳之首,又称为“岳父”。同时,也把妻母称为“岳母”。
因此,“岳父”这个名词,包含了一段特殊的典故,见证了一段特别的感情,称妻子的父亲为“岳父”要比称呼“爸爸”更加恰如其分,同时也更加尊敬。
“慈母”曾是伤心事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这是唐诗中最为温馨的一首诗,在大华语圈中家喻户晓。我们太习惯于说“慈母严父”了,以致于我们自然地就认为“慈母”就是“慈祥的母亲”。其实,“慈母”之“慈”与“慈祥”无关,“慈母”,本来是件伤心往事。
“慈母”最早现身于《仪礼》,不仅如此,《仪礼》同时还对成为“慈母”现身的条件作了诸多令人张口结舌的限定:“慈母者,何也?传曰:妾之无子者,妾子无母者,父命妾曰:女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由此可知,不是随便哪个女人都可以成为慈母,也不是哪个儿子随便都可以拥有慈母。
要想成为慈母,下列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具有小妾身份;必须没有或者不会生育(至少是没有生育男孩);更为关键的是,丈夫必须还有另外的妾,且这个妾恰好一命呜呼并正好遗留下一个男孩。在这些条件都具备的时候,还需要丈夫下达明确的指令:“宝贝,你把这个死了母亲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养起来吧!”知道了这些,我们在读到《仪礼·丧服》中“慈母如母”时,才不会感到过于突兀。
所以,“慈母”和“生母”的死亡有关,但和“慈祥”无关,“慈母”从来都是一段伤心往事。随着一夫一妻制的推行,今天“慈母”已丧失了产生的土壤。
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到,为《仪礼》所严格定义的“慈母”,其词义的内涵也在慢慢演变,至少在唐代,“慈母”就已经不再是一个专称。李白的诗中就有“曾参岂是杀人者,谗言三及慈母惊”的句子,显然,这里的“慈母”就不是《仪礼》中的“慈母”。
虽然如此,我们探讨一下“慈母”的来历也不是一件坏事,这至少可以让我们多了解一些传统文化知识。
人到七十才“致仕”
先是余秋雨误用,后是金文明“咬嚼”,再是余秋雨引经据典的苍白辩解,最终使得相对生冷的“致仕”成为一个知名度很高的词。如果现在还有人不清楚何为“致仕”,那的确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从这个意义上说,名人误用词语是一件好事,否则,在中国社会上怎么会有如此好的普及古文化的机会?尽管如此,对于这个词,我们仍然有必要重新认识一番。
《礼记·内则》明确规定:“七十致政。”致政亦即还君事、还禄位于君。“致政”也称“致仕”、“致事”,就是今天所说的“退休”。夏、商、周均有官员年老致仕制度,官员到七十岁即应退休,此即所谓“七十致政”。
不实行官僚终身制当然是件好事,但看看“七十致政”的上下文,我们也许会有另外的感受。
在《礼记·内则》里,规定了七十岁应该享受的待遇:“大夫七十而有阁”(可以有自己存放美食的菜柜);“七十养于学”(年七十以上的可以在大学里养老);“七十杖于国”(七十岁可以在国都拄拐杖);“六十宿肉,七十二膳”(六十岁的人应该隔一天吃一次肉,七十岁的人除吃肉外还要另外再加上一样美食)……把这些待遇合在一起,那就是,一个人到了七十岁,就被国家供养在大学之内,在他的房间里有专用的食柜,柜子里放着各种各样的美食,每两天可以吃顿肉,同时还有精美的点心和小吃,吃饱之后可以拄个拐杖在首都四处视察……由此我们应该可以感受到,在当时,能真正享受到这么高待遇的人一定少之又少,否则,在国民生产总值极低的情况下,国家的财力根本受不了。更进一步,我们应该由此推知,在当时的情况下,能活到七十的人应该少之又少,“人生七十古来稀”嘛。所以,所谓的“七十致政”,虽说是到了七十要退休,但和终身制是没有太大区别的。
致仕之后怎么办
“致仕”也称“致政”,就是今天所说的“退休”之意。夏、商、周均有官员年老致仕的制度,官员到七十岁即可退休,此即所谓“七十致政”。现在的问题是,在封建社会,历代都没有“高薪养廉”之说,因此,官员的俸禄都不是太高,对于一个奉公守法的官员来说,退休之后怎么办?
其实,对于退休官员的待遇,历代都有明确规定:
夏、商、周实行“世禄制”,即各级封君享受自己封地上的收入,官位及俸禄可世袭。因此,在当时,退休和不退休是一样的。只是当时规定,官员退休后,应该到各级学校去传播知识(养于学)。
秦汉实行“爵禄制度”。秦汉之爵分为军功爵和赐爵,主要依据功劳而定,赐爵面广,爵位与官职无固定联系。爵和禄各成系统,爵表示特权,禄则是供职后的待遇。汉朝规定,公卿退休后受到优厚待遇,一般给原俸的三分之一,功勋极其卓著的少数官员甚至可以享受原俸。另外,在退休时还有一次性赏赐,如钱、黄金、粮食、房屋、车马等。
由于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的横行,退休制度执行情况欠佳,不肯按时退休的官员很多,造成机构的臃肿和效率的低下。
隋唐时期,官员身体欠佳或年逾七旬即可退休,五品以上官员退休由皇帝批准,六品以下官员退休则由尚书省批准。五品以上官员退休享受半俸,有功之臣因皇帝特恩者可获全俸。
宋朝则是另外一番景象,朝廷为了鼓励官员按时退休,自神宗以后准许官员带职致仕,并对退休官员给予种种礼遇和优待,一度准予领取全俸,并设置大量宫观安置致仕官员。
明代官员退休制度较前代更加制度化。朱元璋将退休年龄从前代的70岁提前到60岁。明孝宗甚至规定,有病的官员可在五十五岁冠带退休(近似于今天的“内退”,退休者依然着官服,并享有一定的特权)。明代官员退休后仍享有一定的待遇。官员退休后一般是回故乡养老,其返乡交通工具和途中费用由政府提供,回乡后仍列名官籍,享有免税免役特权,地方官府还要派人为其服役。除此外,还规定:如四品以下官员退休晋级一等,官员退休,其子孙可获荫补资格。有特殊贡献的官员按原俸禄发放,一般官员则多是半俸。
清朝退休制度规定,年满60岁的官员即可退休,退休后官员仍名列官籍,享有免税免役特权,并有向皇帝陈诉地方政务情况的权力。退休官员一般均回故乡养老,退休官员俸禄一般按原俸禄减半发放,但对那些有特殊功绩的官员,如打仗负伤者,则全数发给。
由此可以看出,在古代,退休之后的官员并没有多少衣食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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