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高公费生不得补录择校生 - 中考
2009-08-24 来源:海口晚报 我要评论(0)
(记者陈新卫)昨天从省中招办获悉,我省中等学校今年招生工作基本结束,省中招办已于昨天开通中招录取管理系统普通高中补录功能,退档、点录等工作已经开始进行,功能开通至10月12日止。省中招办强调,普通高中所有公费生剩余计划不得用于补录择校生,否则按乱收费政策处理。
省中招办相关负责人称,普通高中所有正取生计划(含统招生、特长生、校内生、教工子弟和指标到校生等),都属于公费生性质,剩余计划不得用于补录择校生;如违反规定用于招收择校生,将按有关治理乱收费政策进行处理。其中,统招生是在录取场时按分数从高到低划线录取的,如学校为解决高分考生落选等遗留问题,需要调剂剩余统招生计划补录,必须从严把握,分数不得低于原公布的分数线。择校生剩余指标的使用要坚持“三限”原则,市县(单位)跨市县择校剩余指标可以转为区内择校使用,由市县(单位)中招办向省中招办提出申请,但不得突破原择校生总指标。另外,正取生原则上不予退档;择校生以报到缴费为准,未按时到校报到缴费的考生,录取学校可提出退档,并做相应网上操作。
据悉,我省中职学校招生补录工作时间安排为:8月22日—9月10日为学校第一次办理补录注册入学时间,9月10日—15日为学校上网办理补录手续和省、市县(单位)中招办网上审批时间,9月16日-11月20日为学校第二次办理补录注册入学时间,11月21日-26日为学校上网办理补录手续和省、市县(单位)中招办网上审批时间。补录学生有两种,一为参加今年中考未被录取的在库考生,二为未参加中考的社会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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