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教材最新变化及复习指导 - 会计
2010-01-15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我要评论(0)
中级经济法:
第一部分 命题规律总结及趋势预测
《经济法》是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的三门考试科目之一,考试成绩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单科成绩采取滚动计算的方法,考生必须在两年内通过三门考试,才能结束这痛苦之旅。作为本书的开篇,希望大家高度重视《经济法》的复习。无论您是否喜欢这门课程,《经济法》在考试中的地位和《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是同等重要的。
一、201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10年教材共8章,包括经济法(第1、2、3、4、5、8章)和税法(第6、7章)两个部分。
职称考试教材的使用周期一般为3年,上一个周期(2007-2009年)结束后,2010年又开始了一个新的周期。毫无疑问,2010年教材又一次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主要变化是:
1、完全删掉了原来的《企业破产法》和《票据法》。
2、完全新增了《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有考生有幸参加过2004-2006年的中级职称考试,当年曾经考过这三个税种。三年河东、三年河西,它们又回来了。
3、对第一章“经济法总论”进行了翻天覆地的调整,考生看完第一章后,可能会对“目瞪口呆”这个成语有一个全新的理解。希望考生千万要挺住,千万不要因为第一章而丧失了对《经济法》的信心。强烈建议考生先绕开第一章,先踏踏实实地复习其他章节,等自己对通过《经济法》的考试已经有了足够的信心和勇气后,再回头看第一章。如果考生坚持先啃下第一章,您会发现自己还没走到主战场,就已经精疲力竭了。
4、删掉了2009年教材最后一章的大多数内容(如《政府采购法》),新增了若干内容,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法》等等,至于名字嘛,就叫《相关法律制度》吧。
5、保留了《公司法》、《证券法》和《合同法》。这三章能保住命就不错了,至于被设计师修修补补、刀削斧砍,就不能再有什么怨言了。
6、2009年教材为9章,2010年教材缩减到8章。为什么呢?2010年教材将原来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法》两章内容新设合并为一章,取名为《其他主体法律制度》。这两章在中级赛场混了十年了,最后连自己的名字都没保住,不过按照阿Q的逻辑,总比《企业破产法》强一些吧。
2010年教材进行重大调整后,复习难度明显提高。考生应注意两个问题:(1)2009年教材已经没有任何使用价值了,考生必须使用2010年新版教材进行复习;(2)由于教材每3年都进行一次重大调整,考生在看以前年度的试题时,应慎之又慎,学会计的人都聪明,别在垃圾堆里瞎转悠。对于整套试题,一般的考生根本没有能力进行甄别,最好别看。对于有用的试题,我们在各章节的“经典试题回顾”中已经全部收录,您需要做的是好好消化,而不是痛苦的筛选。
二、考试题型
2009年《经济法》的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和综合题共5个题型。其中,单选题(25个小题25分)、多选题(20个小题40分)和判断题(10个小题10分)属于客观题(合计75分),采用计算机阅卷,要求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中填涂答案。简答题(3个题目15分)和综合题(1个题目10分)属于主观题(合计25分),要求考生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答题。
由于2010年教材进行了重大调整,特别是新增了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后,2010年的考试题型是否会进行重大调整,是否对增加计算分析题?是否会减少简答题的数量?是否会调整多选题的分值?目前不得而知(在本书的最后三套模拟试题中,其题型题量仅仅是预测)。希望考生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关注2010年考试题型的正式通知(一般在春节前后公布考试题型,但并不公布各题型的具体分值),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将其公布在东奥会计在线的首页上,这是大家在上考场之前必须搞清楚的问题。《经济法》的考试对所有考生而言都是一场“遭遇战”,个别小题不会做,自己可以原谅自己。但是,如果连考试题型进行了重大调整都不知道就上了考场,那就太“勇敢”了(对自己都不负责任的“勇敢”简称“鲁莽”)。
三、复习方法
1、看书与做题的时间分配
在复习《经济法》时,多看书还是多做题?这是很多考生在网上经常提出的一个问题。先说两个极端的情况,第一个极端,能否只看教材不做任何习题?如果考生能确信自己通过看教材可以充分、准确、完整地理解教材的主要考点,考生可以只看教材(考前最好再做几套模拟试题),这样做的风险并不大,毕竟自己踏踏实实地看了几遍教材,到了考场总会有用武之地。另外一个极端,能否只做习题不看教材?有个别考生根本不看教材,把全部精力用于做题,搞所谓的“题海战术”,这样做的风险极大,因为考生拿到的并非题库,其结果无异于舍本逐末,此时,天道不一定酬勤。
对于大多数考生(学会计的人很少走极端),看书与做题的有效结合,复习效果应该会更好一些。具体到看教材与做习题的比例,我认为,考生至少应拿出40%的时间踏踏实实地把教材看一遍,对重点章节至少应认认真真地看两遍,对一些重要考点至少应反反复复地背三遍。对于做习题,考生至少应拿出30%以上的时间做一些典型例题。高质量的典型例题的确可以帮助考生排除疑点、消化难点、提炼重点,的确可以帮助考生准确、深入地理解教材内容,通过做典型例题(毫无意义的重复题目不在此列、与考试难度完全不匹配的偏题怪题不在此列、与考试命题思路南辕北辙的题目不在此列、含有毒成分的破题不在此列),的确可以帮助考生更形象、更准确地消化教材内容。但是,任何辅导资料的功能仅限于“帮忙、辅助”,无法承受考生过分的奢望。任何辅导资料都并非“题库”,它只能帮助考生去掌握一个一个的考点,就算是“像模像样”的模拟试题(粗制滥造的不在此列),也只是编写人假设自己是出题老师时的一厢情愿。因此,准确把握教材和辅导资料的主从关系,合理分配看教材和做习题的时间,是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的一个关键问题。
2、看书的方法
(1)通读。《经济法》试题涉及到100多个考点,这就要求考生必须全面复习,对整个教材至少要从头到尾认认真真看1-2遍。
(2)精读。对教材中的重点内容必须精读,加深理解。考生应清楚的是,80%的重要考点集中在教材20%的篇幅内。因此,考生应将有限的精力集中在教材的重点内容上,切不可搞“地毯式轰炸”(主要是考生没时间,实际上地毯式轰炸是最有效的进攻手段)。
(3)死记。《经济法》并非一门完全靠死记硬背的考试,但又离不开“死记硬背”。
3、做题的方法
(1)要保证做题的数量。只有通过做一定数量的习题,才能逐步把握不同题型的命题形式、答题步骤和应试技巧。别人的经验听了1000次,最多能钻进自己的耳朵里;自己做了1000道题总结摸索出来的经验,已经融入自己的双手中。
(2)要保证做题的质量。每做完一个题目,考生都应该总结一下,这个题目涉及了哪些考点,哪些考点是自己已经会的,哪些考点是自己通过这个题目新学到的,这些考点自己是否会举一反三,不要为了做题而做题,因为做题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3)要真正去做题。许多考生习惯一边看题,一边看答案。这个习惯最好能改掉,因为能否看懂答案和自己是否真的会做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层次。否则,平时复习时感觉《经济法》很容易,因为答案全都看得懂(看不懂就麻烦了,都是简单的汉字);到了考场上没有答案可以看了,傻了,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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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注意事项
1、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150分钟的考试时间基本够用,把时间分配好就可以。提前交卷是“年轻”的表现,这么长时间都坚持下来了,早出来那么几分钟干吗?考生应清楚的是,前面的客观题是考生能否通过经济法考试的关键,要充分保证客观题的答题时间和得分率(如果客观题可以拿到55分以上,就可以踏踏实实地看南非世界杯了)。
2、头脑务必要清醒,务必要保持必胜的信心
任何考试对考生而言都是一场“遭遇战”,最后通过考试的学生都是在头脑清醒的状态下“苦心经营”拼下60分的,那些稀里糊涂、胡乱答完的考生大多得了59分以下。
3、不要出现“致命的错误”
(1)客观题的“答题卡”、主观题的“答题卷”都要求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这些工作在开始做题之前必须完成,别忙了几个月连自己的姓名都没留下,计算机没有兴趣去识别您的指纹。
(2)在2009年的职称考试中,为了防止作弊,试卷分为A卷、B卷(试题内容完全相同,但题目的顺序、选项的次序不一样),希望考生在填写试卷类型时,千万不要出错,不懂立刻问监考老师,不要出了考场之后再到网上讨论这个问题,如果写错了试卷类型,您的客观题将颗粒无收。2010年考试是否继续这样做,敬请大家拭目以待。
(3)在“答题卡”上填涂客观题答案时,必须用合格的2B铅笔(山寨版的2B铅笔计算机有可能出现误判),“对准题号”再下手。如果您涂串行了再改,有可能时间不够用。即使您有足够的时间,您准备的橡皮有可能擦不干净以前的痕迹,影响计算机的正确识别。就算您的橡皮非常好用,但“答题卡”的厚度是有限的,千万别把“答题卡”擦出天大的窟窿来,影响计算机的情绪(不是人的东西要生气麻烦就大了)。
(4)在单选题、多选题中,经常要求考生选择“不正确”或者“不符合规定”的选项。在单选题中,如果您发现选项ABD都正确,赶紧把试题的要求再好好看一遍。在多选题中,如果别人选了AC,您选了BD,肯定有一个人犯了致命错误。
(5)别忘了主观题是人工阅卷,注意是别人阅卷,不是您自己。首先要尊重阅卷老师,才有可能得到阅卷老师的尊重、同情甚至手下留情。把阅卷老师气得火冒九丈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只能买回个教训。
(6)主观题必须写在“答题卷”的“指定位置”上,这没有商量的余地,考完后在网上跟我商量,我只能安慰您明年继续努力。
(7)强烈建议您在做主观题之前先把客观题的“答题卡”填好,然后再踏踏实实地去做主观题。即使最后的综合题没有做完,您仍有机会通过考试;但如果没填“答题卡”就出了考场,啥也不说了。
五、2010年命题趋势预测
1、由于2010年教材本身的难度提高,2010年的试题不会很轻松。
2、考生应熟练掌握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分析题。
3、综合题一般会来自《合同法》或者《公司法》。
4、如果2010年试题仍保留简答题,考生应注意《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
略有经验的考生可能知道,以上预测对任何一个略有教学经验的辅导老师而言,的确是“小儿科”。希望考生理解的是,要具体预测别人在几个月后怎么出《经济法》的试题,对任何人都是一种挑战(难度大于体育彩票中的36选7),是一次注定会贻笑大方的冒险。既然如此,以上的预测权且当作“猜测”,还是让我们从第二章慢慢开始吧。
根据目前的通知,《经济法》考试将于2010年5月16日9:00-11:30进行,提前预祝所有的考生通过自己的艰辛努力,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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