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兰州司法考试变化大 应届本科生可参加 - 司法
2008-06-18 来源:兰州日报 我要评论(0)
兰州日报讯 受“5·12”大地震的影响,今年的全国司法考试变化多,不但延长了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对考生的报名条件也都做出了调整。6月17日记者来到我市司法局司法考试报名处,该局有关负责人王楚捷,就有关今年我省司法考试的变化及调整进行了解答。
考试时间:考试日期推迟5天
经了解,自2002年在全国实施了司法考试以来,近些年来考试时间定于每年9月第3周,往年时间基本集中在9月15日至20日,但今年由于受到地震灾害的影响,全国司法考试时间退后,定于2008年9月20日至21日在全国统一进行考试,与去年相比时间退后了5天。
报名条件: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参加考试
今年的司法考试报名人员条件除了符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按照司法部有关规定,我省各地所辖县,包括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外,今年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报名时间:与往年比推后了11天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预报名时间由去年的6月5日至20日,改为6月11日至25日。网址:http://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未在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将不能参加现场确认。今年的现场报名首日没有变化,但截至日期与往年相比推迟了11天,定为7月1日至31日。已在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到报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户籍问题:需持工作证学习单位开具证明
今年参加司法考试报名的人员,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在其工作学习地报名,但今年报名时则需持工作证、学习单位开具的证明。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报名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其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后,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材料: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院校证明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则需要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要求享受放宽政策的,报名时须提交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
准考证:出现主副两个准考证
往年,报考人员只要提交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发给准考证后就可以参加考试。但今年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将由报名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经了解,之所以出现主副证的原因是由于往年报名考试人员多,但实际参加考试人员与报名人员有差异,为减少“伪考场”的出现,造成不必要的投入浪费,今年司法行政机关为考生准备了主副准考证。
提醒:不办考前培训班也无任何委托
兰州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提醒考试人员,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单科室分数、总分、答卷方式及答卷所需时间与往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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