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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重点 - 司法

2010-05-04 来源:政法英杰 我要评论(0)


  刑事诉讼法从2002年司法考试开展以来一直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以2007年到2009年三年的司法考试为例,刑诉法一直稳定在72分左右(07年72分、08年72分,09年73分),在司法考试中所占分值仅次于民法和刑法。如果对刑诉法的复习不得要领,不仅不能在刑诉法上得到一个满意的分数,还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到整个司法考试的总成绩。因此,掌握一套行之有效的刑诉法复习方法对于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至关重要。

  一、刑诉法应以法条为基本的复习内容

  刑事诉讼法是一门程序法,可操作性强是程序法的一个基本特点,虽然刑诉法的理论并不比刑法、民法少,但是司法考试中对于刑诉法的考查更偏重于对法条的理解、记忆和熟练应用。以07、08、09年三年的司法考试为例,07年刑诉法共考查了72分,其中有66分是对法条的直接考查,占刑诉总分值的91.7%;08年72分,其中有64分是法条型的题目,占刑诉总分值的89%。09年刑诉共考了73分,其中有61分可以在刑诉法规中找到答案,占到出题总分值的82%。通过以上数据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刑事诉讼法在司法考试中主要是以法条为命题依据。因此“司法考试,刑诉法的复习主要就是背法条”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大家应当谨记。

  那么既然刑诉法是以法条为复习蓝本,哪些法条是复习的重点呢?其实每年新的司法考试大纲出台的时候,在刑诉法考查大纲的末尾都会列有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刑诉法中的法条型题目基本不会超出这些法规。其中有些常考的法规应当引起大家足够的关注和重视。主要有四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刑诉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这四个法律规定需要大家着重掌握,精读、细读。当然对于其它的法规大家也要通过复习参考书,掌握其中的重点法条。

  总而言次,复习刑事诉讼法,大的方向必须是以法条为根本。

  二、多做真题
 
  通过对历年的司法考试刑诉法的真题分析可以发现,司法考试中刑事诉讼法的考查内容较为集中,导致其出题所考查的知识点有较高的重复率,有的时候甚至出现碰到原题的情况。因此,大家在复习的时候应当将司法考试刑诉法的历年真题作为复习的另外一个重要内容。如果参加司法考试的学员能够把刑诉法历年的真题琢磨透彻,全面理解的话,在下一年的司法考试中至少可以拿到70%的刑诉分值。但是如何利用真题,充分挖掘其使用价值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第一,在作真题的时候首先要了解题目想要考查的内容,必须要把真题背后所考查的知识点挖掘出来,把要考查的知识点弄懂弄透,然后再围绕这一知识点把相关的其它知识点进行一个简单串联,做到触类旁通,这才是利用真题复习的最好方法。因此,大家在买真题的时候一定要买有答案和答案解析的真题书,同时最好真题中还附有本题考点,以便大家在复习真题的时候针对性更强。

  第二,对于真题不能只做一遍,这样往往不能形成深刻的记忆和更为全面的理解。一般情况下真题最少要做三遍。具体方式,可以在每轮一个复习阶段结束以后做真题,也可以在复习过程中每天做10道左右的真题,如何掌握,因人而异,但是真题的使用率绝不能过低。

  三、关注新法规

  司法考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新法规必考”,刑诉法也不例外。可以说每年的司法考试刑诉法都有几道题目是伴随着新公布的司法解释或者法律法规而设置的。比如说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在2009年的司法考试中就直接或间接地考查了5分的分值。因此,关注近三年内刑诉法出台的新法规、司法解释对于刑诉得高分至关重要。比较简单的复习方法就是将刑诉法新大纲中所列的最近三年的新法规专门抽出来看,当然在看的时候如果有相关的新法规解读辅导书不妨拿来看一下,可以提高效率。

  四、如何复习理论性题目

  虽然说刑诉法是以法条为复习蓝本,但是刑事诉讼法每年也有6到12分的分值是理论型的题目,单纯凭借对法条的记忆是很难直接应答的。对于这部分题目的复习方法,大家可以以法律出版社出的“三大本”教材为主要复习对象,将“三大本”刑事诉讼法部分中的刑事诉讼法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证据章节以及审判概述中的内容仔细拿来看,这部分内容是理论性题目出题的主要来源,需要大家认真理解和掌握。当然如果在复习的起步阶段能将三大本中刑诉法的全部内容从头到尾过一遍的话,复习效果更佳。

  五、对于司法考试刑诉法考查重点的梳理

  重者恒重是刑诉法司法考试命题的一个特点。重要考点的梳理和强化复习对于刑诉法在短期内取得好的效果非常重要,为此,以下为大家总结了历年来刑诉法的一些常考点。需要指出的是以下考点不能囊括刑诉法的全部考查内容,因此在复习以下内容的同时,大家还应当将刑诉法的每个章节认真细致的去看,全面复习。

  1、刑事诉讼法的原则与概述部分:刑诉法第15条,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刑事诉讼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单位犯罪中的诉讼情况;
  3、管辖:立案管辖(检察院与法院自诉案件的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
  4、回避:回避的决定;
  5、辩护与代理:辩护人的范围,指定辩护、拒绝辩护以及律师辩护人与其它辩护人在各个诉讼阶段的权利区别;
  6、刑事强制措施:都很重要,尤其是取保候审和拘留、逮捕;
  7、刑事证据:都很重要,尤其是证明对象、证明标准、证明责任、非法言辞证据排除规则以及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
  8、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程序
  9、立案:立案监督
  10、侦查:侦查羁押期限、补充侦查以及各个具体侦查行为;
  11、起诉:三类不起诉制度以及对不起诉的制约机制;
  12、一审:全部要看,其中简易程序必考;
  13、二审:上诉不加刑制度,二审中的一些程序;
  14、死刑复核:对于死刑案件主要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7年2月28日公布),对于死缓主要记住一条:高院核准死缓的案件,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然后再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改判。而不能够直接在死缓复核时候直接改判加重刑罚,也不能发回重审。
  15、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以及理由;重新审判的程序(206)和审限(207)。
  16、执行:死刑的执行、减刑和假释、监外执行;对于死刑要着重看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

  六、结语

  应当说,刑事诉讼法在历年司法考试中的比重不低,但是难度与其它部分法相比不是很大,应当是大家用来提分的重要部门法。因此,大家对待刑诉法的总体态度上必须要提高重视程度,复习中全力以赴,讲究策略和方法,在考试中争取多拿分,拿全分,这样的话才能够顺利的通过司法考试,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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